我司目前开始富临·东方广场项目灭火器招标工作,特邀请具有投标资格的公司参加竞标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:
东方广场项目灭火器供应: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(mfz/abc5)共2548具,灭火器箱(2*5kg)共1274套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能够合法提供采购产品在中国依法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2、必须为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机构,生产商投标的,则须具备采购物资的生产及销售资质;代理商投标的,则须出具原厂制造商的代理销售证明,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。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需是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。
3、提供的消防产品应符合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标准。
4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等:
1、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壹万元整。
2、资料费:人民币贰佰元,资料费不退还。
四、报名要求:
投标人需交投标报名表(招标方领取)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格式按招标方要求)、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的资料等,复印件需加盖公章,否则不接受报名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(1)报名时间: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22日。
(2)报名地点: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东段588号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采处。
(3)报名联系人:王先生,联系电话:0816-2537744。
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